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工作的意见》(镇区委〔2017〕57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养适应镇海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7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年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2018年宁波市职工技能群英赛(镇海赛区)、2018年镇海区“雄镇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三赛合一。
二、竞赛内容
本次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设精英赛项目13项、群英赛项目13项。其中精英赛项目包括“技能之星”竞赛1项,市级二类竞赛1项,区级一类竞赛1项,区级二类竞赛10项。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区级竞赛参赛对象应在镇海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种的在职职工,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大赛。学生、教师可以参加精英赛项目。近三年已取得同类工种区级(含)以上比赛第一名选手原则上不再参加同类工种的比赛。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由每个赛区另行通知。
四、实施办法
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流程和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执行。各项竞赛的总体方案、技术文件、比赛通知以及竞赛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
五、表彰奖励
1、市级一类竞赛(包括技能之星)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比赛组织单位推荐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第2、3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获得区级一、二类竞赛和群英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推荐申报“镇海区技能状元”荣誉称号,第2、3名选手推荐申报“镇海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市级一类竞赛(技能之星)各职业(工种)前6名,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且二项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高一等级证书,且获高一等级证书的人数不超过该职业(工种)实际参赛(决赛)人数的10%。对竞赛方式为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的,二项成绩合格者;竞赛方式为一体化或模块化的,各项平均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同一等级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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