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经企业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受理及初审,现决定于2017年8月2日—8月4日对申报的27个项目进行现场考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现场考评参加对象
1.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经济合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2.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所辖各镇(街道)、园区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因故不能参加的,请落实好相关人员并向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领导请假。
二、现场考评部门职责
根据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场考评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考核评估,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并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创业项目带头人学历学位认证、核心团队成员到位、员工队伍建设等情况。
1.核心团队成员奖励中,审核其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条件,实际担任企业的重要职务情况(2017年以后取消该条扶持政策);
2.生产用房补助中,审核其租期、补贴标准(含月租及面积)、合同、发票等是否符合;
3.生活用房补助中,审核租赁合同、承租方、补贴标准、享受期限等是否符合;
4.贷款贴息补助中,审核贷款额(1000万以内)、利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享受的期限等;
5.员工队伍建设情况;
6.其他应审核的相关内容。
区科技局负责创业项目的日常科技发展服务,审核项目运营、技术开发、项目发展计划的实现等情况。
1.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2.专利申报落实情况;
3.知识产权申报及转让情况;
4.商业运行情况;
5.项目发展计划的实现情况;
6.其他应审核的相关内容。
区经济合作局负责审核企业注册、注册资金到位、法定代表人投资比例、团队成员出资额、风投机构或企业投资、签订服务管理协议、场所建设等情况。
1.是否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在我区注册运营(2017年之后入选项目要求在发文之日起半年注册运营);
2.法定代表人应为项目申报带头人,特殊情况须经镇(街道)园区、区经合局同意,法定代表人可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中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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