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5号)及《关于做好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现决定给予宁波市海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015年度镇海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奖励资金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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