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市监〔2025〕5号),经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审核,拟对如下项目给予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反馈我局。
附表1-附表2拟补助奖励项目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6276855;
附表3拟补助奖励项目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86272926。
附件: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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