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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甬市监市场﹝2026﹞8号)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
依法登记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且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合同信息化管理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4年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4 年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4年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 2026年度 A、AA、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高度重视信用合规建设和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szxt.zjamr.zj.gov.cn/,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3月20日开放。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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