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镇海区关于宁波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镇科〔2020〕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智团创业计划,是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来甬创新创业人才)、高校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在我市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实现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近五年内注册且已备案为市创新型初创企业;
2、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产品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4、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必要的研发条件和稳定的研发投入,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
1.有项目申报账号的企业登录宁波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kjj.ningbo.gov.cn/)申报,新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由“智团创业计划”栏目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2.区科技局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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