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和2016年7月7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企业申报,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现决定给予2014年以来我区两个获评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企业区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各200万元,合计400万元,分别是:2014年TMR磁性材料创业团队,依托单位:宁波希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团队负责人:毛思宁;2015年CVD金刚石制备与高端应用创业团队,依托单位:宁波晶钻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团队负责人:张文武。
本次款项从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列支,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4-2015年度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区级配套资金补助明细表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
2014-2015年度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区级配套资金补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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