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各项要求,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193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面对持续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决策部署,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工业发展总体稳中有进,但仍处于结构调整周期,外部经济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多方面困难和风险尚未有效缓解,下阶段保持全区工业平稳增长压力依然较大。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又是“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在当前经济总体平稳发展的情况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严峻的客观形势,将工业稳增长作为推进当前全区经济稳定向好的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增长处于合理范围,圆满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二、推动工业转型提升
1.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工业和信息经济重大项目,对符合立项开工条件的,尽快推进项目审批和开工;对符合竣工建成条件的,加快推进项目投产达产。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发展的重大项目。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根据工业项目推进实际,对2016年度前新开工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视情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当年单台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的8%予以补助,单个企业(集团)补助不超过50万元。鼓励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成长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增加设备投入,当年关键设备(技术)累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关键设备(技术)实际投入额(单台5万元以上)的8%予以补助,单个企业(集团)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其中购买区内设备部分按照12%予以补助;列入“鸿鹄”计划企业,按照项目分类给予最高12%的补助。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技术改造专项。对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施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对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按照上级下放节能评估权限,加强项目能效后评估工作。对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用地空间,强化规划引导,优先支持工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集聚区、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建设,保障有市场的企业技改和扩能项目用地需求。
3.鼓励发展智能装备。对新引进落户的智能装备企业,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按投资额8%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经认定的智能装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按照研发费用投入给予3-8%的分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开发具有产业共性的智能装备或系统,经认定为“机器换人”示范服务商的给予20万元以内补助。经认定为区“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的给予10万元以内补助。
4.鼓励“两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水平,重点支持“机联网”、“厂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网络制造项目、骨干企业登高项目,软件投入30万元以上的,按照软件投入额的30%,给予50万元以内的扶持。列入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试点企业的扶持5万元;通过工信部“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的扶持20万元。
5.大力推进产业更新。鼓励盘活原有低效利用资源,新引进新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实施“腾笼换鸟”,对新企业两年内统计纳库且“体检”评价水平达到B类以上的,经工业主管部门认定,“体检”评价分每超过1分给予1万元扶持,最高扶持不超过30万元。
6.鼓励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依托市场,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工业企业新产品通过市级以上新产品投产鉴定的,每项补助2万元。鼓励企业提高工业设计水平,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鼓励大型、高端工业设计机构落户我区。
7.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强化“龙腾”工程、“鸿鹄”计划和“小升规”企业梯次培育,积极扶持一批拥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高成长型企业和“工业四基”领域的优势企业发展。工业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2000万元且统计纳库的,每家给予2万元扶持。产值首次突破亿元的,每家给予5万元扶持,其中列入“鸿鹄”计划的企业产值首次突破亿元的,每家给予8万元扶持。每年认定10家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以内的扶持。
三、帮扶企业拓展市场
8.支持拓展国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重点城市间合作和市场拓展活动,对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各类展会,给予一定的展位费补助,其中“模具展”按50%、“消博会”、“服装节”按100%给予补助。政府和国有控股投资项目加强对本地自主品牌和优质产品的采购支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优先采购本地优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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