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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

2016-04-11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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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换三名”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以“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坚持“立足应用、面向市场,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新驱动、人才为本,政府引导、依法促进”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快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着力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的应用覆盖率、渗透力和适用性、通用性、共用性,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到2020年,全省新增农机装备50万台(套),农机总动力达2400万千瓦,设施农业面积达400万亩,农业设施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主导产业、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设施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茶叶生产(名优茶采摘除外)基本实现机械化。


  二、发展重点

  (一)重点推广农业设施装备。粮油生产领域重点推广水稻栽植,油菜栽植、收获,马铃薯等旱粮作物播种、收获,粮食烘干、加工等机械和设施设备。主导产业领域重点推广茶园中耕和茶叶自动化采收、加工,畜牧水产养殖喂料、环境控制,蔬菜瓜果播种、育苗和栽植,食用菌灭菌、接种,花卉苗木育苗、栽培,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采伐,农产品运输、冷链、加工等机械和设施设备;适合丘陵山区应用的农业机械设备,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设备。生态农业领域重点推广农业废弃物和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喷滴灌、农用无人机等节水节肥节药机械和设施设备,一体化复式作业机械设备。智慧农业领域重点推广农业智能控制系统、农业自动化生产加工流水线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


  (二)重点推进区域。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等的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围绕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全面扩大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带动农业设施装备整体水平提升,建设一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区。加大对以淳安等26县为重点的丘陵山区和海岛地区特色产业设施装备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与平原地区的差距。


  (三)重点发展对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广泛应用经济实用的农业设施装备;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企业、植保服务组织等主体,推广应用通用型、大中型、中高端农机装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三、推动农业设施装备科技进步


  (一)培育科技创新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农业设施装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引进高科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申请创新强省专项资金、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等,并在科技企业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倾斜。整合企业、教学科研单位、推广部门等的科研资源,加强农业机械研究院所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设施装备产学研推协同创新机制。


  (二)加强农机装备科研开发。建立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制度,有效引导科研开发重点和方向。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核心技术攻关力度,鼓励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研究开发一批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新产品。农机装备新产品的研发纳入省科技专项,并在科技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农机科研开发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农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生产主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三)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农业设施装备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交易制度,鼓励教学科研单位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强对农业设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支持农业设施装备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农业设施装备制造高新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对我省企业研发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产品,实施首台(套)奖励。


  四、加快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


  (一)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设施装备。积极开展新产品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试验示范我省紧缺的新产品,普及应用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加大动力机械配套机具推广力度,着力改善机具配套比例,提高利用率。积极探索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农机建设,推动农业设施装备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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