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推动我区都市工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浙江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64号)、《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68号)和宁波市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宁波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甬经信技改〔2015〕14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我区都市工业“智能领航”计划,推进“零土地”技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
(一)明确“智能领航”计划含义。我区实施的都市工业“智能领航”计划是通过紧抓国家大力发展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战略机遇,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专项,依托我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基础,创新突破一批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智能基础共性技术,制造集成一批重点行业和产业集群智能装备及产品,扶持发展一批智能制造和“互联网+”骨干企业,为我区加快推进都市工业做出贡献。
(二)设立工业技改智能制造专项。专项对三个方面的工业技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一是支持通过技改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促进生产经营智能化升级的项目;二是支持以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自动化、智能化、集成化水平的项目;三是支持关键领域核心智能部件和装置(系统)开发制造的项目。
(三)设立工业两化融合“互联网+”专项。专项对三类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两化融合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一是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并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项目;二是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协同互联,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的项目;三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同时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项目。
(四)推进“零土地”技改,服务“智能领航”计划。对符合要求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落实推进简政放权,确实简化审批流程。同时转换项目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真正做到精准服务企业和项目,并为实施都市工业“智能领航”计划做好服务工作。
二、专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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