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交通运输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17日
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交通运输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落实深化改革部署,促进区域交通运输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开创我区交通经济发展新局面,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仑政〔2015〕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助范围及条件
(一)道路运输企业
1.鼓励物流运输企业转型升级。根据陆运企业营业收入、LNG运力总量、综合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实缴税收100万以上且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的企业,择优分级给予30-500万元的扶持。道路运输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区运管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共同参与。综合评价指标由营业收入、LNG运力总量、安全管理及综合效益四项内容组成,按计分办法逐项打分,再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按5万元/分给予扶持。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北仑区(开发区)道路运输企业综合评价表》(表1)。综合评价数据以政策享受年度的数据为准。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运输车辆。对当年新购置或由区外转入我区且入户前车龄在2年内LNG车辆(包括集装箱车辆、罐车和普通货车),按2万元/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区内转户的不予享受上述补助。一年内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三次以上的车辆不予补助。
(二)水路运输企业
1.鼓励航运业做大做强。对航运企业营业收入、运力总量、综合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级给予500万元以内的扶持。水路运输企业的综合评价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区港航管理处,以下简称“区港航处”)、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共同参与。综合评价指标由营业收入、运力总量、安全管理及综合效益四项内容组成,按计分办法逐项打分,再根据水路运输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按5万元/分给予扶持。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北仑区(开发区)水路运输企业综合评价表》(表2)。综合评价数据以政策享受年度的数据为准。
2.鼓励航运业规模化发展。对新增干散货船舶吨位在2万吨以上的,每吨补助50元;对新增集装箱船箱位在500TEU以上的,每TEU补助800元;对新增液货危险品船舶吨位4000吨以上的,每吨补助50元。符合条件并由中国船级社(简称CCS)检验发证的新建船舶,按以上补助额度的120%予以补助。符合运力补助条件的新增融资性租赁船舶和新增光租船舶, 合同期限 10年以上的,参照补助标准每年按总额的10%发放补助。区内转户的不予享受上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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