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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宁波)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18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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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有效推进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全国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扩大开放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外贸产业转型提质为核心,通过口岸监管、信息平台、贸易载体、国际物流、跨境合作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外贸优进优出、转型发展,打造宁波开放型经济的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引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业务流程、口岸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从企业对终端消费者(B2C)为主向企业对企业(B2B)和B2C并重转变,从进口为主向进出口并举、以出口为主转变。
  

  坚持导向引领,重构生态。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导向,推动跨境电商由“自主发展”向“规范发展”提升,形成汇集外贸产业链、电商服务链、跨境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创业者的产业生态系统,打造“互联网+外贸”发展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坚持多方联动,协同发展。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方位跨区域合作交流,推动综合试验区与其他综合试验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宁波与长江经济带腹地城市开展“区(综合试验区)港(无水港)合作”,与全球海外市场探索“区(综合试验区)海(公共海外仓)合作”,共建共享跨境电子商务全球供应链网络。
  

  (三)发展目标
  

  总目标:经过3-5年的改革试验,通过建设线上综合信息平台和线下园区平台、物流平台,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四大服务功能,构建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的五大支撑体系,推进六个方面的创新突破,把综合试验区建成国内领先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升级引领区、监管服务创新区、仓储物流示范区。
  

  具体指标:到2018年,培育20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5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150亿美元,占宁波市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其中出口额130亿美元、进口额20亿美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三大平台
  

  1、跨境电商综合信息平台
  

  深化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建设。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建设集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邮政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率先实现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之间数据一次申报、部门联动操作、信息双向反馈。
  

  扶持跨境电商商务信息平台建设。拓展跨境电商商务信息平台外贸代理、金融服务、品牌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创意设计、海外分销等功能,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化的商务服务。
  

  推动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以智慧物流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制定跨境电商物流规范标准,支持网络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推进落实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浙江区域交换节点(宁波综合示范区),汇聚各层面物流综合信息,推动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化。
  

  2、跨境电商园区平台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优先推动宁波保税区园区、海曙园区、鄞州园区、空港园区、江北园区及梅山园区、杭州湾园区等市级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增强跨境电子商务核心要素的集聚能力,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培育若干跨境电商特色小镇。
  

  推动外贸基地转型升级。优先推动宁波市北仑区休闲装基地、鄞州区餐厨用品基地、奉化男装基地等8个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基地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跨境供应链运营能力,有效对接海外市场。
  

  引导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在慈溪小家电、余姚机电、宁海文具、象山针纺织品等产业集群区域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培训、政策宣讲、资源对接、市场拓展等公共服务。
  

  3、跨境电商物流平台
  

  推进综合物流基础平台建设。加快海港、空港“两港”物流核心区以及中心区、余慈区、奉宁象区三大区域物流中心的建设,推动梅山保税港区物流中心、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等综合物流园区智慧物流技术应用,提高综合物流基础平台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能力。
  

  建设跨境电商专业物流平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综合物流基础平台加快设置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场所。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建设,高标准建成支持国际邮件快速处理的智能化物流设施。加快宁波公共海外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发展自营海外仓、海外体验店和配送网点,融入境外分销体系。
  

  打造国际物流通道平台。加强与国内重要干线机场和国际航空枢纽的中转联运合作,建设国际航空联运通道,增强宁波空港国际航运功能,推进国际集装箱航运快捷化,引导快速集装箱船运力投放,试点开行宁波至东盟、东北亚、俄罗斯、北美、欧洲等重点国家(地区)的集装箱直达快运航线,提升集装箱航运时效性。试点开行“甬新欧”国际铁路集装箱班列,优化国际铁路集装箱班列开行方式。

  

  (二)拓展四大服务功能
  

  1、可信交易服务
  

  主体诚信评价服务。积极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技术,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信用评价服务。加强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与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跨部门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
  

  产品质量管理服务。探索口岸与产地联动的质量安全监测机制,构建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投诉与受理体系。推进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宁波分中心,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主要出口地商品质量标准信息目录,为企业提供出口商品质量检测与咨询服务。
  

  品牌建设管理服务。加快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品牌建设,打通品牌管理体系与企业诚信体系、质量管控体系的数据链路,实现品牌、信用和质量数据的实时对接,为海内外各类主体提供品牌查询、品牌评价、品牌追踪和品牌培育等综合性服务。
  

  2、快捷结算服务
  

  简化外汇管理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贸易收结汇流程。在综合试验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数据信息完备的条件下,经认定的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不进入待核查账户,直接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收结汇。
  

  深化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电商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服务,实现各类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形态全覆盖。
  

  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为企业和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优质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3、便利商务服务
  

  建立境外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培育熟悉海外市场的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商标、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支持块状经济、产业集群、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海外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
  

  加大海外营销推广服务力度。支持文化传媒、品牌推广、路演传播、公关策划、网络营销、广告策划等服务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加强与境外知名网络平台、传播推广企业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海外营销推广提供服务支持。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管理服务。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外业务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具备国际视野的专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境外注册、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绩效考核等咨询服务。
  

  4、协同物流服务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物流协同。借助跨境电商综合信息平台,优化物流信息平台的货物流转管理功能,实现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
  

  推进区(综合试验区)港(无水港)物流协同。通过信息平台、快捷物流、质量监测、协同通关四方面的互联互通,依托长江经济带沿线无水港前置综合试验区服务窗口,为各地特色产业“走出去”提供属地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推进区(综合试验区)海(公共海外仓)物流协同。加快综合试验区与公共海外仓的对接联动,推进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跨境物流全程可视化进程,提升综合试验区与公共海外仓协同运营水平。
  

  (三)构建五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单一窗口”平台、商务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平台间多方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使用规范与信息披露准则,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统一数据交换标准。规范跨境电商编码,统一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标准,形成综合试验区统一规范的数据基础架构,支撑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信息接口的开放,实现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的海量数据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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