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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6-04-28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省金融办等五部门《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浙金融办〔2015〕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147号)精神,深入推进六大战略,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力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在镇海区域的集聚发展,助推区域经济金融优化和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对象


  支持在镇海区新设立或从区外新迁入的经认定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电商金融、移动金融、互联网股权投融资、金融类资产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后台等。


  
二、扶持政策


  
(一)落户政策支持。国内外大型互联网企业(指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网站流量等在互联网领域排名居前、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镇海注册设立或迁入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认定的,按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4%给予一次性落户政策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购买办公用房或商住房及人才引进、研发投入等支出。


  
(二)办公用房补助。除第1条以外引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镇海区域内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5年内不得对外进行租售。新设立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连续3年的租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助期间不得对外租赁。


  对落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财政政策支持


  1.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在区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和管理,吸引包括银行信贷、保险资金、民间资本等在内的社会资本进入镇海区互联网金融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初创成长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区金融办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并按照《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意见的通知》(镇政发〔2015〕39号)进行出资管理和绩效评价。


  2.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运营补贴。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五年内,如达到下列条件的,则每年按以下标准给予每家不超过500万元的运营补贴,专项用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基础设施、软件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补贴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1亿元的,补贴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5000万元的,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2000万元的,补贴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不超过50万元;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下的,补贴不超过30万元。


  3.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区内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支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区内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给予不高于贷款日均余额的2%贷款风险补贴,每家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获得资金支持且符合区域重点发展方向的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硬件、物联网等行业企业,给予贷款日均余额的2%的贴息支持,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认定,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四)金融政策支持


  1.鼓励辖区内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于我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可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由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通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并按照《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51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50万元的挂牌奖励。


  
(五)人才政策支持


  1.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且年度利润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每月1000元-10000元的工作津贴。符合条件的享受人才落户、子女教育、职称评定等支持政策。


  2.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毕业生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等人才补贴政策,具体参照镇海区各项人才政策。


  
三、企业培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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