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激活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全会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夯实、产业能级提升、创新要素保障、创新生态优化五大行动,构建崇尚创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人才为本、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氛围,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新型城区的建设,突出创新引领,强化创新驱动,集聚创新要素,营造创新环境,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实力明显提升的创新创业高地,在全市全省创新型县(市、区)中不断争先进位,全面进入全省创新发展的第一方阵。
到2020年,主要目标如下:
产业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1500家以上,培育一批亿元以上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限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工业基础研发与核心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从事研发设计、营销管理等工作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口比重逐年提高。
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重视人才的氛围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并全面落实,创新平台规模与水平大幅提升,创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全区实现股权投资30亿元以上,累计完成各类创新工场建设50家以上,形成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空间。省级高新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成为宁波国家高新区与新材料科技城的重要拓展区。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万人专利授权指数达到450件,每千个国家标准中江北区企业为主或参与制修订数量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100家,累计正式上市、挂牌企业力争突破50家以上,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力争达到50%。在全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增至16万人,按人口平均的创新活动强度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1. 聚力科技型企业招引。深入实施全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完善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打造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招商力度。探索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异地孵化器,通过本地注册、异地孵化方式,逐步引进优秀项目和人才。聘请一批区政府的科技招商、科技投资顾问,建立辐射全国的组织工作网络,以委托招商、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广泛拓展招引渠道。
2.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引进、收购海内外优秀研发团队和机构,共同开展技术改造、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注重专利、标准、品牌等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建立鼓励自主创新产品市场推广扶持机制,加速创新产品产业化步伐。包含发明专利或认定为首台(套)的产品在省级以上媒体非广告类栏目中进行宣传,其宣传费用由财政给予适当比例奖励。
3. 注重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培训、市场拓展、投融资等服务机制。根据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在政策、项目、服务上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支持,不断提升科技初创企业的总量规模与存续发展水平。重点扶持一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做优结构,快速成长成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经区认定需引进的优秀初创科技项目,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给予适当的房租补助。
4. 加快推进企业治理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和组织创新,推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创新,推进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储备一批有上市潜力和意愿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等方法,推进企业在各类资本市场多渠道对接,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等活动,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力争更多企业挂牌上市。
(二)创新平台夯实行动
5. 加快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开发主体建设科技、文创、电商等多类型的特色或综合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搭建低成本、开放式、专业化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支持企业内部创客化,打造扁平化、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借力“三改一拆”、“地铁沿线”、“工业存量资源盘活”等,由区里设立一定数量资金,统筹收租一批工业老厂房用于创新工场建设。以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为主体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着力引进优秀运作团队,拓宽合作建设模式,探索开展政府回购和回租场地、企业股权和风险投资、本地企业以房租和场地参股共建等方式,不断提升创新工场能级和层次。两年内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园)至少建成一家创新工场及若干家创客服务中心。至2020年各类众创空间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6. 深入推进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区校(院所)共建。五年内投入1亿元以上的区校合作资金,重点支持区校创新合作平台与重点项目建设等。充分发挥宁波北高教园区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与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院校的全面合作,结合甬江北岸开发,加快科创小镇建设,推动谋划宁波城北科创大走廊产业带。加强与浙大、清华、中科院、兵科院等市外院校的合作,力争在我区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浙大宁波工研院转型,形成贯穿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高新技术辐射的创新产业链,努力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带加速功能的创新研究院。拓展与海外院校合作,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探索建立海外团队培育工作站、联络点等新机制。
7. 全面提速省级光电新材料高新园区建设。以慈城卫星城建设为依托,围绕新材料搭建平台级特色研发中心,延伸产业链,推动园区不断升级。加强与宁波高新区和新材料科技城的联动,高起点、高标准启动园区二期开发建设。加快联东U谷建设,打造总部经济、研发基地的集聚区。吸引区外优质上市公司和募投资金入驻,打造成为全市上市(挂牌)募投项目培育基地。力争到2020年,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人才高度集聚,跻身省级高新园区第一梯队,成为宁波光电新材料重点集聚区,力争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
8. 提升现有产业园区集聚能级。以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建设为龙头,积极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带动全区发展品牌电子商务企业、大宗商品网络交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高端电子商务服务业四大业态。各类园区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园区向中心城区都市工业集聚基地全面转型。工业区、涉农街道“三组团”等集聚区要以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和低产地改造为契机,全面推进自动化、智能化与信息化改造,积极应用新工艺新装备,通过优势企业流转、腾笼换鸟、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工业经济总部楼宇等措施,发展占用资源少、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
(三)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