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剧烈变化,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适应未来几年我区商务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同时体现保障民生的社会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招大扶强,注重平衡发展,夯实外贸经济基础
1、鼓励引进规模外贸企业,充实区域外贸实体。对新引进的外贸企业,两年内外贸进出口累计增量分别达到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和5000万美元和1亿美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45万、75万和15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达到高一档次奖励标准的,在减去第一年已得奖励额后给予差额部分)。
2、鼓励原有企业做大做强,充分释放企业出口潜力。原有企业(经营两年以上),当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以前二年出口平均值为基数,超出基数部分,每500万美元给予最高6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鼓励发展一般进口贸易,促进资源技术引进和贸易平衡。鼓励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资源性、先进设备等产品(国家限制类除外)。原有企业(经营两年以上),当年进口额超500万美元,以前二年进口平均值为基数,基数内部分每100万美元最高奖励0.3万元,超基数部分每100万美元最高奖励1.2万元。每家企业全年最高奖励额为200万元。
4、鼓励设立外贸综合服务商,推动平台型服务企业发展。对经市级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平台型)企业在被认定的两年内,年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当年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如第一年已经达到奖励标准的,第二年按增量给予奖励)。
二、引导风险防范,强化要素支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5、支持开展“两反两保”工作,提升国际市场应对能力。对企业“两反两保”应诉、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知识产权境外保护申诉等,给予企业实际发生诉讼费用最高4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40万元。
6、鼓励企业拓展海外业务,防范国际贸易投资风险。对企业投保一般进出口信用险给予实际支付保费最高25%的补助,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30万元;对上一年度出口额在5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参加政府统保的“信保易”进出口信用保险,最高给予实际支付保费全额补助;对企业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投保海外中长期买卖贷(融资)保险的保费,给予最高不超过15%的补助,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30万元。
7、加强外经贸人才队伍建设,智力支持转型升级。对我区外经贸企业职工参加市有关部门的外经贸专业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50%的培训费补助。
8、鼓励参加境内外展会,推动国际市场开拓。对企业参加境内外政府指令性展会最高给予实际支付的展位费全额补助;生产型企业和年出口额超1500万美元(含)的流通型外贸企业,以联营方式参加广交会,对联营展位的每个标摊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全年最多累计补助4个展位。单家企业全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鼓励境外投资,保障资产权益,拓展对外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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