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地方性法规修改等情况,对全省行政审批事项作了进一步清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取消的202项和调整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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