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各直属单位,园区各企业:
《关于促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奖励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关于促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石化开发区)产业集聚,推进经济稳增促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围绕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为目标,统筹政策资源,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加快转型发展,调整产业结构。
1、设立“财政贡献奖”。增强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对区域内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按照国税、地税部门实缴税款(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不包括查补税收)进行合计,取前5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2、设立“绩效领先奖”。坚持“亩产论英雄”、“单耗论英雄”,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于符合产业规划导向的企业,当年实缴税收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每亩土地产生的税收和每吨标煤能耗产生的税收,两项指标各按50%权重进行加权评分,取前5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3、设立“有效投资奖”。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石化开发区产业发展导向,凡列入市、区重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按年度实际投资计划的超额部分取前5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二、强化循环发展,打造低碳经济。
1、设立“绿色低碳奖”。加快推进区内企业循环化改造,提高产业链关联水平,通过集成化的系统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内部小循环,达到区内中循环,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取得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或对照产业目录,按照实际投入规模及产出增幅比,取前5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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