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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2-08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发改产业[2015]216号)以及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电动)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8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发改办产业[2015]639、634、360、651、635、636号、[2016]507、2177号)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我委统一部署,现就实施方案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以市场潜力大、关联程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且符合产业发展趋势、掌握一定关键技术、有望短期内取得突破实现产业化为标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聚焦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电动)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8个重点领域,力争突破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建立一批具有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的产业联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中国制造的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国际公认的中国标准,使这些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上述重点领域的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和有关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的储备、申报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请你们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942号)》等文件要求,与国家信息中心有关技术人员加强沟通对接,将申请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年度计划报送”模块报送至产业司相应处室。请你们于12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及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报送至我委政务服务大厅,并附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逾期上报的项目将作为储备,在今后专项安排中统筹考虑。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领域规定的具体方向和指标要求,相关前置手续完备(核准备案、环评能评、规划、土地等文件齐全,并作为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在上报文件中要注明所报项目对应的具体支持方向,如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重大产品示范应用-高速公务执法船。同一企业在同一地点建设的项目可以合并申报。


  轨道交通车辆、高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整机和关键配套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示范应用项目,属于非产能建设的,无需提供项目建设前置手续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申报、审查和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以及有关管理监督要求,参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



   附件:重点领域的支持方向、指标要求及支持方式


  一、轨道交通装备(机械装备处)


  重点支持时速350公里高速动车组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能力建设及产业化能力建设、现代跨座式单轨客车等新型城轨装备自主开发与工程示范应用、轨道交通自动运行系统自主化示范应用等。

指标要求参照《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发改办产业〔2015〕639号)执行。对高速动车组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轨道交通自动运行系统自主化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对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二、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机械装备处)


  (一)重大产品示范应用


  示范应用的产品为国内用户在国内船厂订造、满足重大战略需求的高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为国内首次自主设计(包括与国外联合设计)、建造。重点产品包括《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发改办产业〔2015〕634号)所列产品及下列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高速公务执法船。排水量3000吨及以上,最大航速28节以上,极限抗风能力不小于12级。


  2、绿色智能船舶。配置智能管理与控制系统(IMS),具备智能导航、智能推进和设备智能维护管理等功能。与常规船舶相比,推进效率提高8%以上,相同航速下油耗降低6%以上。


  3、深水动力定位原油输送装置(CTV)。最大吃水(Dmax)6.5米以上,排水量7000吨以上,最大吃水时载重吨位2000吨以上,适用“FPSO+CTV+普通油轮”的原油外输新模式。

对船舶和海工平台类项目,给予合同金额15%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对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类项目,给予合同金额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二)关键系统和设备产业化


  要求承担单位为国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与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通过权威机构鉴定具备产业化条件。支持《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发改办产业〔2015〕634号)所列产品;以及大功率工作级ROV系统:使用水深6000米以上,最大前/后速度不小于3节,最大侧向速度不小于2.5节,最大垂向速度不小于2节,有效负载能力不小于250千克。

上述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重大产品研发和试验检测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产品研发设计、试验检测、检验认证设施和能力建设。要求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为国内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关键配套骨干企业,海洋油气开发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或为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挂靠单位,或为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的依托单位,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试验、检测以及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


  上述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工业机器人(产业战略处)


  (一)整机系列化产品开发应用及数字化生产方式改造


  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生产线。示范应用生产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机器人数量不少于40台套。其中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的数量占比不低于60%,且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装配的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3项关键零部件中有2项及以上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产品。项目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已通过CR认证的优先支持。


  上述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二)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集成应用


  重点支持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整机生产企业,年产销6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不少于500台,项目实施后采用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比例达到50%以上(按价值量计算)。支持整机生产企业为采用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进行制造和检测车间适应性改造,对于达到指标要求的整机生产企业,按照年度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合同采用总价的30%给予补贴。


  四、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处)


  (一)整车控制系统


  1、产品实现在整车产品上的应用,整车控制器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生产纲领不低于15万套/年。


  2、实现整车、电池、电机等系统集成控制,产品至少实现重量降低20%、体积减小25%、成本降低30%。


  3、产品具备能量管理、故障诊断、容错控制和主动安全控制等方面的功能,可实现车辆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控制精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车身和结构轻量化


  1、实现轻质合金材料的规模化应用,车身、底盘及零部件产品生产纲领不低于20万套/年。


  2、实现轻质合金材料在底盘核心零部件的应用,产品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等主要机械性能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5%以上,零部件减重30%以上,汽车整车重量减重15%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先进动力电池和系统集成


  1、产品实现在整车产品上的产业化应用,单体电池产品生产纲领不低于10亿瓦时/年;乘用车电池系统集成产品生产纲领不低于15万套/年;商用车电池系统集成产品生产纲领不低于2万套/年;动力电池产品市场占有率在10%以上。


  2、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超过230瓦时/千克,循环寿命不低于1500次。实现动力电池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和制备技术的突破。实现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原材料自主化。


  3、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效率大于70%,安全性达到国家标准,低温性能优于国家标准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轻量化设计,箱体、上盖等采用轻量化材料,并采用主动安全、热均衡、热管理技术。


  (四)高性能纯电直驱动力系统


  1、产品实现在大型公交车、中轻型客车整车产品上产业化应用,生产纲领不低于2万套/年。


  2、纯电直驱系统电机功率密度达到2.7千瓦/千克以上,系统效率不低于94%;大型公交车用纯电直驱系统最大输出转矩不低于10000牛米,实现最高车速大于85公里/小时、最大爬坡度大于26%、续航里程大于250公里;中轻型客车用纯电直驱系统最大输出转矩不低于4000牛米,实现最高车速大于130公里/小时、最大爬坡度大于30%、续航里程大于250公里;电子差速控制系统设计具有创新性,提高整车操纵稳定性、安全性和通过性。


  (五)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及应用


  1、多传感器融合环境感知系统产业化。基于高性能百万级像素摄像头、雷达传感器,具备超宽范围动态探测、防撞预警和自动泊车等功能,识别跟踪目标数量、分辨率精度、纵向检测距离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系统先进水平,成本较国际同类产品降低30%以上,应用量在自主品牌同类产品中居于领先水平,生产纲领不低于1万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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