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0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畜禽屠宰监管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的要求,尽快建立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稽查队,明确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确保全市畜禽屠宰管理规范有序。
二、优化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布局
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规划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专项规划工作。改造提升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对达不到规划、环保和屠宰规范等要求的,依法予以关停;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菜牛定点屠宰场(点),加快启动菜牛定点屠宰工作;科学调整设置市级家禽定点屠宰厂和县级家禽定点屠宰点,保障我市家禽“杀白上市”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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