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工贸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有关涉能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推进余姚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7年度我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2014年以来尚未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2.锅炉能源利用种类和工艺复杂、有较大节能减排改造潜力的企业;
3.已开展过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且与国家和省已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单位产品消耗限额先进水平对比仍有较大改进空间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申请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填写《2017年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申报表》(详见附件),盖章后报各乡镇(街道)工贸办,经乡镇(街道)初审、盖章并汇总后报至市经信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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