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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试行)》(市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全职新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技师)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接转至奉化,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上述人才,需由企业从奉化区外引进,且非本企业分公司职工流动类。
2、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每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育一名国家“万人计划”或“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宁波“3315计划”个人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配套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若该名人才由相关人才服务中介推荐给企业,服务中介与企业双方需事先签订相关协议,就政府人才引进奖励分配问题进行约定,不重复享受“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业”中相关政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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