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表彰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决定开展2017年度宁波市“纳税50强”企业推荐工作,入选企业由市政府通报表彰,请各地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2017年纳税年度(2016年12月—2017年11月)中,实际上缴税金5000万元以上(国税和地税之和)的企业(企业集团),均作为推荐对象。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含水利建设基金和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关税和代扣代缴税金,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所上缴的税金一律不计。
二、纳税确认
推荐对象为单一独立核算企业的,按附件1要求填报《“纳税50强”企业推荐表(单一企业表)》,所填报的上缴国税、地税金额,须经所在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核实盖章确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