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更好的引导和鼓励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使用优质地产产品,发挥政府及国有投资招标采购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带动作用,市经信委将编制《2018年度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供国有招投标业主单位参考,现将推荐目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筑材料、通用(专用)设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宁波市优秀节能新产品;
4.高新技术产品;
5.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6.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7.列入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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