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41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18年2月26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宁波就业创业网(http://www.nbjy.org.cn/)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17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nb.lss.gov.cn/)或宁波就业创业网(http://www.nbjy.org.cn/)《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经办机构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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