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波市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甬经信装备〔2017〕162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宁波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军工资质类。
2.民营企业承担军队国防科研项目类。
3.国内、国际航空领域适航认证企业类。
4.国家、省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类。
二、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共同部分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7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产品应用领域、全年产销情况、军品发展情况以及2018年拟投资项目等)。
(二)项目部分
除提供共同部分的材料外,根据项目类别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军工资质类
(1)宁波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军工资质类),格式见附件1;
(2)新取得军工资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等级提升或复评通过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4)新设立军事代表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民营企业承担军队国防科研项目类
(1)宁波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民营企业承担军队国防科研项目类),格式见附件2;
(2)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项目包括科研合同、甲方单位基本情况及该科研项目有关说明等;技术交易产业化项目包括技术交易合同,军品成果产业化应用情况(如国防采购合同),甲方单位基本情况及该交易项目有关说明等;
(3)实际到账金额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发票、银行出入账单据等);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内、国际航空领域适航认证企业(包括向具有适航认证的企业提供产品的一级供应商资格企业)类
(1)宁波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取得适航认证或一级供应商类),格式见附件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