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加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着重解决实体产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努力实现全市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政服务,广泛组织各类金融资源,解决融资难方法不多、多元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以转型升级、新兴、科技和高成长性企业为服务重点,逐步形成以破解企业融资难为中心,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融资渠道更加畅通、政府服务更加贴近企业的工作体系,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质量更高的金融服务。
二、突出重点,确保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出实效
(一)合理保持信贷总量增长,确保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匹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内涵,促进货币信贷与我市社会融资总量平稳增长,与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相适应。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盘活现有信贷存量,腾出信贷规模,放大银行信用,引入市外资金,增加我市实体经济信贷投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精准对接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制定精准度高、因企而异的信贷投放措施,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效性。重点要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入力度,力争2017年底上述三类贷款增速高于宁波平均水平,2017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占比68%,其中工业制造业达33%。至2020年末,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占比72%,其中工业制造业达37%。(牵头单位:人行余姚支行、银监余姚办事处、市金融办)
(二)积极推动“政银保”合作模式,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健全银行、保险、政府三方风险共担机制,破解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广做好“公司(创业者)+银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到2020年力争贷款总额累计达30亿元,其中2017年累计达到5亿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贷款风险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对保险机构当年实际承保贷款金额高于上年的部分,给予1.5%以内的补助。(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余姚支行、银监余姚办事处)
(三)努力化解银行不良贷款,盘活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工作,力争2017年底我市不良贷款实现“双降”,2020年不良率控制在2.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在呆账计提、不良划转、审批核销等方面的支持,综合采用多种方式批量处理不良贷款。完善政府牵头、企业自救和银行帮扶有机结合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多方式收购、重组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加强企业破产、执行等程序与不良资产核销的衔接,为银行提高债权受偿率、加快不良资产核销提供便利。(牵头单位:银监余姚办事处、人行余姚支行、帮扶办、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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