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会,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面向制造业领域的大数据挖掘与分析,促进大数据在制造业研发、生产、采购、营销等全价值链的应用,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决定开展2018年工业企业大数据建设项目和应用需求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针对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价值节点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分为大数据建设项目与大数据应用需求两类。具体说明如下:
(一)大数据建设项目
指企业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大数据应用项目。项目应针对企业自身痛点、难点,整合利用各类数据资源,充分突出行业特点,技术架构先进,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
(二)大数据应用需求
指企业拟利用服务商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和产品,或拟开发利用本企业的数据资源,以满足自身发展的“数据驱动”需要,实现企业大数据创新应用的需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申报主体有完善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在用软件正版化,无知识产权纠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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