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双突破双驱动”和“四创四强”战略,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队伍建设,规范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夯实企业服务组织基础,今年将继续实施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服务责任人制度的通知》(甬企服办〔2015〕4号)、《关于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县委发〔2015〕92号)等文件精神,县企服办制定了2017年度象山县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一对一”企服名单(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安排详见县委办〔2017〕30号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象山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象山县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制度
一、岗位任期制度。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对象是我县规上企业、500万以上规下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外贸企业,原则上一位领导对应一位企业服务责任人和1-3家联系企业。县重点涉企部门联系服务企业,由各部门指定若干名科级干部担任对应企业服务责任人;镇乡(街道)联系服务企业,由工办人员及其他科级干部担任企业服务责任人。企业服务责任人在本区域同一单位内不随工作、职务等变动而变更;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变动的,需及时向县企服办登记备案。
二、工作载体制度。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云(简称“企服云”)是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企业工作的网络载体。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企业情况要在“企服云”相关栏目内及时记载。“企服云”首次登录方法:手机微信搜索“8718平台”,点击“8718平台”,加“关注”进入“8718平台”公众平台,点击底部菜单“企服云”,选择“进入服务云”,按相关提示操作即可登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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