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2017-08-24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区县(市)局,各功能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大力服务我市“名城名都”建设,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大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为抓手,充分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引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我市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高地”,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积极打造既宽松准入、又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1.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办理事项的全覆盖。建立健全互联网企业登记申报系统,推行线上登记新模式,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促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企业登记“零跑动”、“零见面”,方便海内外投资者和高层次人才远程登记。


    2.逐步取消企业名称核准,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对尚未列入国家行业分类的新兴业态和行业,可依据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进行名称登记;向社会全面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充分释放企业名称资源,提高企业名称申报成功率;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鼓励企业自主申报。


  3.突破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瓶颈制约,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按照源头可溯、信息可查、风险可控的要求,支持在特色小镇、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创业园区等地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针对不同行业,分类实施,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集中办公”、“住宅商用”和“工位号”登记,进一步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


  4.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审查和检索检查,对已依法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依申请引导其办理简易注销程序,方便其快速、便捷地退出。建立并实施一般注销、简易注销和依职权注吊销的工作机制,试点探索长期未经营企业和吊销企业的强制注销,进一步拓宽退出渠道,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问题。


  5.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商事登记“联合审批、证照联办”。按照“能联尽联、能减尽减、能通尽通”的原则,加强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建立值班长制度,全面开展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大力推进“多证合一”、局所一体化、同城通办、政银合作等模式,进一步下放登记事项权限,扩展登记事项内容,加强“最多跑一次”的事前咨询和事中事后指导,开展“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登记。


  6.坚决清理和取消擅设的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双告知”制度。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各地要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条件进行清理,坚决取消擅自设立的前置审批。坚持“登记部门告知”与“审批部门认领”相结合,加强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双告知”落实到位。


  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按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原则,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内部综合抽查,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试点社会共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轻企业负担。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涉企信息,及时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


  二、打好综合施策组合拳,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积极打造既龙头引领、又普惠成长的营商环境


  8.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升级加速工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小微企业集群。以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暨民企“双对接”活动月为载体,充分发挥宁波作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作用,坚持存量提升与优化增量并重,扶持评选一批“小微成长之星”,着力打造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美、小而特的小微企业集群。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进入大企业的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集群提升发展。建立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联盟,加强精准服务,促进政策措施落细落实。2017年实现全市新增小微企业3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万家以上;2018年两项指标同比再增长15%以上。


  9.滚动实施“个转企”工作,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完善“个转企”的行业指导目录和重点培育库,围绕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上规升级率等“四个率”,分行业鼓励和支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评选一批“个转企”创业之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和专项扶持,积极推动“个转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82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