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科):
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质量新鄞州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工业“四大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区经信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宁波市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经信〔2017〕2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鄞州区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鄞州区工业企业:
(一)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通过行政途径)、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市名牌产品或市知名商标;
(二)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 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
(三)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
(四)当年落户,承担国家、省和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的;
(五)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企业实验室的。
二、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鄞州区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批准文件、项目证书、确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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