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发办(现代服务业办):
为贯彻落实阿里巴巴?慈溪市人民政府开展中小企业内外贸电子商务服务框架合作的协议,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2018年度阿里巴巴中小企业内外贸电子商务服务合作项目支持政策》,现经市产业建设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慈溪市商务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8年5月4日
2018年度阿里巴巴中小企业内外贸电子商务服务合作项目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与阿里巴巴(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巴巴”)签订的《阿里巴巴?慈溪市人民政府开展中小企业内外贸电子商务服务框架合作的协议》,保障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合作项目支持政策
(一)对2018年新入驻阿里巴巴国际站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补助;对经阿里巴巴新认定的2星KA(重点)商家、3星KA商家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的奖励。
(二)对经认定的十大年度风云网商、新锐网商,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奖励。风云网商、新锐网商评选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阿里巴巴方面另行制定。
(三)对新引进的阿里巴巴国际站跨境电商服务商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其2018年度主营收入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对入驻速卖通“慈溪跨境品牌专区”且年度经营实绩在2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补助。
(五)对经阿里巴巴速卖通认定的慈溪十大金牌卖家、银牌卖家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
(六)对入驻速卖通“慈溪跨境品牌专区”企业在使用海外仓、物流等方面按3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对当年创建海外商标、开展海外认证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中小企业国内电子商务合作项目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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