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城镇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不断提高。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后,各地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自我加压,扎实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但是,各地在改革推进中还存在目标定位不够高、工作进度不够快、项目覆盖不够全等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为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在城镇住房保障具体业务办理上,通过简化申请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加快审核速度,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全面提升我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前期公布的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以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确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者租金减免审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等事项为基础,确定并公开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二)全面优化申请环节。
1.方便群众申请。在城镇住房保障业务申请受理方式设定上,尽量考虑方便群众办事,在原有住房保障业务办理中心等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可通过在社区、街道受理,实现就近受理。也可由用人单位汇总后统一提出申请。要实现城镇住房保障业务申请受理常态化。
2.简化申请材料。
各地要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和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部门协同掌握的资料。现阶段各类保障对象的申请所需要提供材料应尽量把握在以下范围。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资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收入证明及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资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居住证等居住情况证明、社保缴纳等就业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等。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居住证等居住情况证明、社保缴纳等就业情况证明等材料。
各地要落实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和授权审核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网上受理和“零资料”受理。
(三)全面优化审核全流程。
1.实行部门“并联”审核。城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完成受理资料初核后,将住房保障有关申请资料通过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尚未建成使用的,通过纸质或其他形式),同时分发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并联”审核,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将有关审核结果反馈给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并联审核时努力实现各部门审核结果实时共享。
2.合理安排公示和部门审核时间节点。各地要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特别是公示和部门审核这两个用时较长的环节在时间节点安排上,要充分优化、有机结合,能同步的尽量同步,缩短整个审核流程的时间。
(四)全面落实各部门审核职责。
1.家庭住房情况审核。由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房产交易信息审核,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审核。
2.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做好家庭经济状况审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