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方便企业报送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决定开展全区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镇海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集中填报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信息和劳动用工备案(员工名册)等。
四、操作办法
各企业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old.nbhrss.gov.cn/),进入办事大厅,在用户登录界面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必须设定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系统,点开《应用子系统》“更多”进入《劳动用工网上填报》进行网上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等操作(首次登录《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的用户,还需进行社会信用代码绑定操作,方可进入劳动用工网上填报)。各企业必须填报真实的基本信息和用工信息,按要求录入或导入填报当月的员工劳动者信息,并点击保存,在核对无误后提交上报。
五、填报要求
企业网上填报的书面审查材料如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将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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