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出资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甬党〔2015〕3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调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请示的办理意见》(甬政办笺〔2016〕307号)精神,决定逐步提高竞争类国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起,将竞争类国有独资企业的净利润收缴比例提高到20%,到2020年及以后,提高到30%;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企收取比例保持10%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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