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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03-27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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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结构,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厚植发展新优势,现就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2017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增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二、着力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 


    (三)做大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扎实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美丽田园、农业庄园和精品农业风景线等都市农业示范区为主阵地,加快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美丽田园,产业融合、健康养生的现代都市农业,制定都市农业示范区政策意见,落实专项扶持资金。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加快推进“稳粮、优经、强特”种植业结构调整,在守住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巩固提升蔬菜瓜果、水产养殖、林特花卉和畜禽养殖等传统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十亿”级产业,充分发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大力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深化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一批生态化、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美丽生态牧场。推进林业生产与林业休闲观光相结合,优化提升林特产业品质,大力发展林特经济。深入实施渔场修复振兴计划,继续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培育壮大渔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广高效循环的设施渔业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2017年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区30个、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8万亩、蔬菜生产功能区8000亩,创建美丽生态牧场30家,建设农牧生态循环示范区(点)1个以上。 


    (四)巩固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巩固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优势,突出农产品加工精深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优化重组、抱团发展,支持在优势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加工产业集群,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继续支持农业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和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名企名牌名家,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外建立农产品基地,加快完善鲜活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旅融合产业。牢牢把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以山林、田园、湖泊、溪流等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以农林牧渔业等特色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为基础,以乡土文化、农作生产、农(渔)村生活为特色,全面植入旅游元素,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把农旅融合产业作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来扶持,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农旅融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乡村旅游的营销方式,搞好与周边旅游景点的串联衔接和开放融合,重点在有条件的村庄、农业园区、家庭农场、有资源禀赋优势等四类区域,建设民宿民居、农业主题乐园、教育农场、乡村营地、养生农庄等各类中高端农旅结合项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监管规范,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旅游标识,挖掘开发具有乡土气息的传统食品、手工艺品,培植一批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典型。到2020年全市每个镇乡(街道)培育建成1个以上村庄为3A级景区。 


    (六)积极培育农村“互联网+”新服务经济。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入电商服务平台,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和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着力做好农产品市场营销。做大做强“淘宝网·中国特色宁波馆”等各类区域特色网店,通过“上网络”“走出去”“建实体”,帮助更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供销大户,实现网上开店、线下配送、社区直销,积极引导我市主导农产品与全国农产品大市场有效对接,推动其占有更多市场份额。鼓励商务、供销、邮政、金融、信息等领域的企业向农村拓展,大力发展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涉农服务业。 


    三、着力增强农业发展支撑力 


    (七)加快推进“多彩农业、美丽田园”建设。大力实施田园洁化、美化、彩化行动,加快推进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建设,新建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20个。全面清理田间杂物,建立健全田园保洁长效机制,完善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基础设施,推进农业设施用房整治,着力打造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成网、涝能排、旱能灌、房整齐的新田园。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优化作物布局,加强冬种生产,实现绿色过冬,积极创新耕作制度,推广水旱轮作、间作套种、立体种养、农牧(渔)结合等模式,营造田园美丽景观,拓展农业“三生一化”功能。 


    (八)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投入,积极开展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示范创建,实现“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全面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生物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建立健全沼液配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资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体系,逐步建立以粉碎还田为主,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为补充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九)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坚持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巩固提升一批原产地保护基地,重点打造一批有市场信誉度的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标准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地产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检测不合格农产品追溯率达到100%。 


    (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以农民学院(校)为主的农民培训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资源,精准确定培训对象、项目和内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抓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整合落实扶持措施,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到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兴办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庄园,培育一批“农创客”“新农人”,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植入农业农村。支持市种子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支持市水利设计院转制。2017年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全省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招聘会,开展全市十佳大学生农业创业之星评选,全市完成各类农民培训6万人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万人,新增农村实用人才4000人,新增职业农民2000名、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0个、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 


    (十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认真落实关于发展现代种业的扶持政策,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加快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杂交水稻、蔬菜瓜果、畜牧家禽、鱼虾(蟹)贝藻、林业特产等优势种业产业。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技术团队作用,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专项行动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强良种、良田、良机、良法的集成配套研究,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型农作制度的推广应用。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强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构建智慧农业云平台,开展智慧农业云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和农业数据标准化建设,发展定向、定量、定制生产的精准农业和新兴服务业,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争创农业部“精准农业”大田示范的宁波样本。 


    (十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占用选址认证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防洪排涝为重点,统筹推进水资源供给、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与水利管理,2017年全市完成水利投资95亿元。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完善灌排河沟、泵闸、小型水源及田间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提升农田河网抗旱蓄洪排涝能力,加强农村供水、灌区等工程标准化管理。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提高全产业、全过程农机化水平,加强新型智能农业设施装备研发和引进,加快推进蔬菜、茶叶、畜禽、水产养殖、捕捞等特色产业的全程机械化,建设一批智能温室、肥水一体、无土栽培、工厂化养殖等设施。2017年全市农田旱涝保收面积达到基本农田面积的78%,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设施农业面积达到40万亩。

 
    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三)持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道路交通治理、乡容镇貌为重要区块、节点,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城镇环境水平。以“四无一机制”为总要求,以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三乱”治理,落实人均不少于30元区县(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建立完善农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农户源头分类,推行垃圾集中焚烧发电、机械发酵成肥和太阳能发酵等多种终端处理模式,加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7年全市继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三化”处理村500个,其中省机械成肥试点村30个。 


    (十四)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围绕“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方案,2017年全市新建和扩面提升治理村150个,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区县(市)规划应治理自然村全覆盖。以“清三河”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为抓手,做好农村河道清淤,深入实施平原绿化美化行动,扎实推进进村道路风景林、河道两旁生态林、村庄公园休闲林建设,重点实施种植珍贵树种、启动公益林林分提质、开展庭院绿化升级“三个百万”农村增绿工程。 


    (十五)深化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改造。以完善村庄规划和农房建设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治乱、改旧、提质”专项行动,着力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梳理式改造,做到拆改结合、拆用结合、拆美结合。以农民改善型住房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安排农民建房指标,满足农民建房需求。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为载体,加大政策支持,推进农房集中改造建设和整村拆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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