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补齐科技创新第一短板,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应用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全面提高农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能力为核心,坚持开放协同、综合集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创新链落实资金链,建立健全创新导向的农业产业政策,全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大环境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科学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知识储备体系,稳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能力
(一)组织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围绕高效生态、进口替代、特色优势、功能需求等目标,支持育种手段创新,建立高效精准育种技术体系,努力选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低耗和广适性、专用性、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农业新品种。加快选育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完善品种审定办法,开展种子种苗繁育技术研究,攻克种苗工厂化、自动化繁育技术难题,建立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繁育基地。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研究,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
(二)组织实施竞争性重大研发项目。健全省科技厅牵头,省市县有关部门联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动设计机制,确保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的25%以上用于农业科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20%用于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采取差异化策略和非对称性措施,实施一批科研基础较好、能填补国内空白、近期有望突破、发展前景良好的农业重点研发和基础研究等项目,努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实现农业技术多领域突破,促进农业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打破条块、地区、领域界限,对事关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性技术,以及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组建多学科专家团队联合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构建协同创新支撑体系。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载体的协同创新功能,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加强特色优势领域技术研究,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载体。围绕农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和实验基地。加大创新券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业创新载体通过创新券形式,为农业企业提供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检测分析、质量监督检验、标准专利检索等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三、提高农业产业科技竞争力
(一)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加快推进省级农业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重点打造一批研发实力、产业规模与产业带动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的农业创新领军企业。建立农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达到条件的入库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给予10万元创新券支持。
(二)推动农业科技资源向产业链集聚。按照打造全产业链的要求,引导各类科技项目、人才、成果、装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向产业链集聚,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引导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优质资源在农业科技园区落地、集聚。优先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建设以现代农业或跨界融合农业产业为主导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推动其创建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员收益分配挂钩的体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农业科技成果拥有者的权益。积极推动逐步取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内设院系所等业务管理岗位的行政级别,建立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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