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扶持,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现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企业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优先支持属于培育壮大的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企业2017年度销售规模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经费投入,申报企业201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17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17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1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2017年销售收入在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研发人员工资②研发直接投入③研发设备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三)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水平,近3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应由申报企业原始申请取得,或通过独占实施许可5年以上等方式获得。
(四)拥有较高技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理工农医类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或者占上年度月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
(五)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提供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与资金支撑,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专用场地,单价5千元以上研发设备原值总额不小于50万元,研发场地不小于100平方米。
(六)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二、申报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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