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镇海行动方案》(镇政发〔2017〕27号)和《镇海区企业梯队培育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镇工推进办〔2017〕2号),深入推进管理提升“311”工程,根据《关于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镇区委〔2017〕36号)、《镇海区企业管理咨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经信〔2017〕14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镇海区管理提升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镇海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实施管理提升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5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的管理提升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精益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管理方面的改造提升;
(三)其他要求。管理提升项目按依托力量分为企业内部自主实施和第三方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辅导实施两类。对由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辅导实施的项目,可向区经信局申报“镇海区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计划”,具体要求为:管理咨询服务费用总额在6万元以上,同时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区经信局登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一)2018年度镇海区管理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2018年度镇海区管理提升项目汇总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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