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镇海区经济合作局 镇海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底前注册的文创企业申报后三年(2017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和房租补助政策奖励的通知

2018-05-25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1号)、《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条款(镇政办发〔2016〕118号)和《镇海区城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后三年(2017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和房租补助政策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对于2016年底前注册落户已满三年且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含)的文创企业。


  2、企业中从事创意工作的相关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0%,企业中文化创意相关产品的收入总和不低于企业总收入的70%。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文化创意收入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收入。


  3、经认定并按时在镇海区(城市经济)企业信息统计系统(http://10.74.160.73:8080/tms-web/asset/login.htm)中上报运营数据,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二、补助标准


  1、在我区实际落户办公已满三年且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以在职员工人均15平方米为补助面积上限,经综合考评,按原补助标准和办法,分别给予40%、60%、80%以内的当年度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三年。


  2、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参照《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7号)第16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地方财政贡献)


  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12:房租补助)


  3、增值税每月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4、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表及所得税缴款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35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