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宁海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1号)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7号)要求,决定有序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基本建立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推进人口密集区危化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深入开展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企业名单,制定并落实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和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时间:5月底前确定名单和计划,按计划推进)。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建立全县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制定安全生产落后工艺目录(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计划,按计划推进)。
3.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时间:根据工作方案完成年度任务)。深化涉氨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深化蟹笼船等高危渔船专项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只(牵头单位:县海洋渔业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整治计划,按计划推进)。深化“两客一危”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计划推进)。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高层建筑等(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整治海上休闲旅游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无证载客、无证驾驶、无证经营等突出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县海洋渔业局、县旅委、宁波宁海海事处、县交通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方案,按计划推进)。
(二)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
1.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规范。依据《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出台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渔业船舶、工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风险管控制度,细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和管控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2.完成首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扎实推进2个乡镇(街道)区域风险评估和15家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形成一份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总结一套简便操作方法、培养一批风险辨识评估骨干(牵头单位:县安监局,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时间:5月初前)。
3.全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地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区域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县级重点部门要总结推广试点企业工作做法,督促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抄告属地政府(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海洋渔业局、县民政局、县旅委、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地要对辨识发现的各类风险,及时研究落实管控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管控必须做到“一险一案”(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级重点部门要对辨识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多种手段消除和控制重大风险,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海洋渔业局、县民政局、县旅委、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治之间的关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突出重大隐患的发现报告(抄告)、整治和闭环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2.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自控自治责任。督促企业在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辨识管控的重要手段,围绕风险查隐患、堵漏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季报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录入率、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达到100%,重大风险按规定及时上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级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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