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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2016-09-06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6日

 

“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建设要求,以支撑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体系,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努力将宁波打造成为技能人才集聚、技能要素充沛、技能平台齐备、技能服务完善、技能氛围浓厚的“技能之城”,为我市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提供技能技术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建设目标


  通过深入组织实施“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18年末,力争打造一条集高技能人才研究、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和激励六位一体的“技能宁波”人才发展链,初步形成立足宁波、服务长三角、面向全国的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评价和竞赛高地,实现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打造技能优先、技能领先的“技能宁波”。


  ——壮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到2018年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高技能人才总量40万;力争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28%,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技能人才发展格局。


  ——建设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初步建成1家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5家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5家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增设3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10所专业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的技工院校。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多元评价体系。开发5~10个精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题库,培育10~20家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培养100名优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形成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良好环境,优化技能人才结构。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承办全国技能大赛,力争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集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家技能振兴综合示范区”创建计划。积极推进“国家技能振兴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将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紧密结合,集聚技能人才优质资源、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形成宁波特色的技能型人才开发模式,抢占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先机。大力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一批具备国际专业视野、掌握行业尖端技术的“大国工匠”和培训名师,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技工(职业)院校,产生一批开创性的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使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发成为就业创业的“加速器”、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器”。


  (二)实施“技能宁波”新型智库建设计划。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基础研究,建设“技能宁波”新型智库,提升技能人才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快推进中国(宁波)高技能人才研究院创建工作,力争建成国内一流的高技能人才学术研究基地、高技能人才政策制定智库和高技能人才引进桥梁纽带,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技能人才学术研究标志性成果,为高技能人才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和决策服务。依托中国(宁波)高技能人才研究院,积极创办“技能与制造”高峰论坛,制定促进宁波市技能人才开发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编制《宁波市技能人才发展指数》、《宁波市技能人才发展蓝皮书》,为技能人才问题研究、实践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为支撑“中国制造2025”建设、打造技能宁波品牌提供支撑,不断提升“技能宁波”品牌效应。


  (三)实施“551”高技能引才集聚计划。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加大培育资金投入,大力开展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人才、项目、引资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优化人才引进补助和奖励制度,加大从外省市引进符合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行业紧缺、企业急需高技能人才的力度。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每年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国内外产业发达地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引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和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健全“人才+项目”的引才模式,在重大项目招商以及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同步引进相应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参照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水平,提供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十三五”期间,重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50名、技能培训大师50名、技工(职业)院校名师100名。至2018年末,完成“551”高技能引才计划目标的70%,力争通过引进一批优质项目,集聚一批高技能人才;引进一个高技能领军人才,催生一个新兴产业。


  (四)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推进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制定出台差异化补贴政策,推进实施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学分制,鼓励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实用型技能人才培训、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就业前技能培训。2016~2018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和有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就业前都能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都能得到至少1次技能提升培训,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1次创业培训,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得到1次职业技能培训。突出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紧缺工种动态发布制度,实施百校千企、千企千师、“金蓝领”和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等培养计划,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每年选派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50名相关领域优秀技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教师进行同业学习交流或出国(境)培训研修,集中培养一批具备国际专业视野、掌握行业尖端技术的技能名师和“港城工匠”。


  (五)实施高技能人才“155”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结合我市新兴产业结构特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高端引领”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资源优势,整合优质资源,统筹规划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至2018年末,初步完成1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5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构筑功能互补、特色发展的“辐射性+区域性+专业性”的高技能人才实训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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