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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17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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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7号),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根据上级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加快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全面开启“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建设的新征程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深入开展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企业名单,制定并落实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和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6月底前确定名单和计划,按计划推进)


  2.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市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全年)


  3.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


  (二)推进重大安全工程建设


  1.推进中石化北仑段石油化工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局部迁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建立健全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推进区内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保障和医疗救助“五个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安监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按年度推进)


  4.配合开展沿海危化公共管廊带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


  1.深化涉氨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


  2.开展建立全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风险预警系统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


  3.深化蟹笼船等高危渔船专项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只。(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完成时间:5月25日前制定年度整治计划,按计划推进)


  4.深化“两客一危”、集装箱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完成时间:5月2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计划推进)


  5.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5月2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高层公共建筑。(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5月2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


  6.整治海上休闲旅游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无证载客、无证驾驶、无证经营等突出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各街道办事处,北仑、穿山、梅山海事处;完成时间:5月25日前制定方案,按计划推进)


  (四)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


  1.扎实推进风险评估试点。在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建筑施工、水利、旅游、油气管道、海洋渔业、水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港口危险物品作业等行业领域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医院、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他人员密集等单位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创建一批示范标杆单位,形成一份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总结一套简便操作方法、培养一批风险辨识评估骨干。(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区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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