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养老服务中心:
现将《鄞州区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
鄞州区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家院互融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18〕7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为鄞州区户籍且居住在鄞州的60周岁(含)以上的居家老年人,具体分类及标准如下:
A类:重点对象
具有鄞州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本人或其子女获得过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经评估照护等级为重度、中度、轻度老年人。重度标准为每人每月45小时,中度为每人每月30小时,轻度为每人每月12小时。
B类:高龄对象
具有鄞州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80周岁及以上的空巢老年人(包括无子女或除子女外的家庭照护者;子女不居住在本村、社区;子女虽居住在本村、社区但因子女失智、残疾、重病而无赡养能力等的居家老人)、70周岁及以上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老年人。标准为每人每月3小时。
C类:一般对象
具有鄞州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60周岁-79周岁的经评估照护等级为轻度及以上的独居老年人(包括无子女或除子女外的家庭照护者;子女不居住在本村、社区;子女虽居住在本村、社区但因子女失智、残疾、重病而无赡养能力等的丧偶未再婚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2小时。
以上标准均为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时间或等价的可选择性服务时间。政府购买服务与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二、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涵盖基本生活照料、基本医疗保健和专业康复护理三大类(附件1)。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和照护等级,经老年人认可后,根据《鄞州区家院互融服务项目参考清单》制定相应的可选择性服务包,以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时间为基准进行换算,通过家院互融信息平台上报区民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老年人。
(二)服务形式
1.政府购买服务:对符合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对象,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
2.个人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以外的居家老人,及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服务超出部分,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标准自行购买家院互融养老服务。
3.志愿者结对服务:由社会各界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为辖区内的独居、空巢、高龄、生活困难等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服务。
4.其它服务:倡导邻里之间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结对帮扶等服务。
三、承接主体
服务承接主体应依法在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登记或民政部门民非登记,具备开展养老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区民政局将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我区老年人家院互融养老服务。
四、服务流程
(一)申请。老人或其子女、家属本着自愿原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向村(社区)递交政府购买服务申请(附件2)。人户分离的老年人申请由户籍地受理。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需填写《鄞州区家院互融服务申请委托书》(附件3),并由老人签字或盖章。申请A类、C类养老服务的需进行老年照护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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