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加快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加快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扶持办法
根据《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8〕3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品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办法
1.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对县农林部门建立的柑橘种质资源保护圃、杂交育种研发圃及无病毒采穗圃,在通过年度考核验收后,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及省级品种审(认)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2.无病毒苗供应补助。对集中连片且标准化应用无病毒苗木繁育技术的示范基地,授予县级柑橘无病毒苗木繁育定点基地,优先享受我县最新柑橘品种推广及无病毒苗木繁育任务。从县级定点基地购买并在县内种植(嫁接)的无病毒柑橘苗(穗),对新发展面积5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的种植基地,给予奖励每亩500元。
3.示范样板橘园建设。鼓励发展高标准的红美人示范基地,对新打造的规模化集聚、标准化生产、设施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品牌化经营的示范样板橘园,可享受县级精致农业示范园项目政策。县级农林部门每年进行“最美橘园”评选,筛选出当年品质最好的3个红美人生产基地,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并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品质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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