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象山县精致农业示范园创建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象山县精致农业示范园创建办法(试行)
为加快培育产业优势发展、科技高度领先、三产深度融合的精致农业示范园,全面打造“高效生态、绿色安全、特色精致、美丽休闲”的精致农业样板,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推进精致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象政发〔2018〕68号)和《象山县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象政办发〔2016〕19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或农业生产基地。
二、创建条件
1.园区的经营主体必须是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产权清晰,财务规范,信用良好。
2.园区要求集中连片面积60亩以上,主导品种为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龙型主导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且土地流转剩余时限要求5年(含)以上。
3.园区建设必须符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设施用房(地)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近3年内没有发生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行为。
4.畜牧与水产业需在养殖用地规划区内,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三、创建标准
规划布局合理。园区位置交通便利,周边环境生态良好,整体统一规划,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且符合当地多规融合要求。
产业融合发展。形成1-2个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市场认知度高、效益良好的主导产业,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
农业科技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渔业清洁化生产,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发展智慧农渔业、大数据农渔业、自动化农渔业,促进农渔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与推广。
功能多元拓展。推进传统农渔业+休闲旅游项目开发,促进农渔业生产、农渔产品加工与观光旅游、休闲垂钓、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注重推动农产品电商、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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