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安委会,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6月22日市安委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办定于2018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隧道施工和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实现2018年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为“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项目
治理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农村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有:
(一)各类隧道建设项目,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建设项目。
(二)在建轨道交通工程。
(三)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综合性城市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工程等项目。
(四)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镇海电厂搬迁等重点工程项目。
(五)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重点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爆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情况等。
2.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及实施等情况。
3.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5.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6.安全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二)重点部位、环节重点内容
1.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2.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3.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有限空间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等。
6.高边坡施工前各项准备情况和周边地质检查情况;开挖(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区域设置临空防护设施以及安全通道情况;施工各环节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等有关情况;高边坡施工是否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测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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