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区委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奉安委办〔2018〕25号)等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奉化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治理重点
(一)治理范围
奉化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治理重点
1.重点企业
(1)去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2)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及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
2.重点项目
(1)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
(2)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
(3)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4)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3.重点部位
(1)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施工区域、生活及办公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电瓶车充电消防安全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4.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3)危险性风险源的识别和管控情况。对危险性风险源的辨识情况、修正和增补情况、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对严重风险源的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明确风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员等。
(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工程中的基坑(槽)、地下暗挖、顶管作业、有限空间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等。
(5)高边坡施工前各项准备情况和周边地质检查情况。开挖(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区域设置临空防护设施以及安全通道情况;施工各环节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等有关情况;高边坡施工是否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测等工作情况。
(6)从事勘探、打桩、挖掘、拆除的施工企业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作业落实情况。是否了解、取得地下管网尤其是油气管道分布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检查监管、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
(7)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企业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区质安站对全区受监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情况。
三、治理措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