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宁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死角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细化要求、整改到位。
(三)坚持科学预防。加快安全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建设智慧安监,推进危险岗位“机器换人”,提升产业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本质安全。
(四)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行业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
二、工作目标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合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安全监管平台开始发挥作用。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更趋合理,涉及人口密集区和不符合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高质量完成,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综合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初步显现,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现行宁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进一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县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职责。
2.强化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董事长、总经理到每名员工、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每3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对化工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合规性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和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履行公告和报告义务。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履行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等法定有关职责。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记录,做到失信惩戒。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执法,加大对事故前预防性处罚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总结国内外事故教训,梳理事故易发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4.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在“平安宁海”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5.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的主体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2016〕7号)规定,全面排摸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应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数据平台,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链条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6.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接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把工作督查、执法检查、网格巡查、中介排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统一纳入数据库实施动态跟踪监督。鼓励企业建立完善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7.发挥相关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县安监部门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重大危险源监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监管信息平台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安监部门与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率。
8.完善应用油气管道管理信息系统。各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油气管道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9.完善和实施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在修编《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时,吸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成果,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格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通过规划编制和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设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10.继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的化工企业搬迁关闭。全面开展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评估每个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结合“低小散”企业整治,利用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手段,确定拟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的清单。
11.加强化工集聚区安全风险管控。每5年开展一次化工集聚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提出有效降低区域安全风险的政策措施。完善化工集聚区水、电、汽、风、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专业化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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