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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余姚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7-30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18〕1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现职受聘于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从事相关工程领域专业工作,且在余姚市实际工作一年以上。


  申报特种设备、塑料机械、安全工程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余姚市经信局、人社局初审推荐,报经宁波市经信委和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委托省相应高评委评审。有关材料报送要求,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


  本次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三)考核要求


  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正式公开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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