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工业处):
为加快推进我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海曙区工业领域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7年度海曙区工业领域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自主设计能力,不断创新产品形态、性能和结构等的本区工业企业的内设机构;或独立注册在本区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申报项目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专业人员10名以上的新办工业设计机构;
2、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3、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红点、IF、IDEA、市和丰奖(最佳设计对接奖、最佳设计产品奖)的工业设计作品。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2017年度海曙区工业领域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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